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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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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设定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国有和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和第七条规定:市县外办负责本地区申办旅行卡的归口管理工作。申办旅行卡遵循属地办理原则,由企业负责为本单位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外办提出申请,由注册地外办审核后逐级报请省外办及有初审权的外办初审并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报外交部领事司。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因业务关系需要经常前往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独资、合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中的大陆人员)。

2、申请人所属企业应为诚信高、信誉好、上规模的外向型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与APEC经济体有经济往来。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

3、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APEC地区经济体拒签记录,申请人在企业工作不得少于6个月。

办理材料

1、企业所在县区外办向市外办申办旅行卡公函原件(1份)。公函应当说明企业简要概况和具体申请理由。

2、企业基本情况原件(1份)。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个人简历原件(1份)。包括个人自然面貌、工作简历、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情况、有无被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情况等。

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有效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国有企业人员必须使用公务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照有效期至少1年。否则应重新申办新护照。

7、公安部门或企业出具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8、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1份)。可从省外办网站下载,不得变动表格的格式、规格。照片需整洁、白底彩色、小二寸,最好与护照一样。申请人签名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硬笔,笔画清楚,居中,不要触碰签名框。

9、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原件(1份)。可从省外办网站下载,不得变动表格的格式、规格。

10、申报企业人员名单表原件(1份)。

11、国有企业须提供出国人员审查批件原件(1份)。

12、填写《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草表》原件(1份)并提供申请人电子照片,申请人签名及护照扫描件,无刑事犯罪记录扫描件。

13、网上查询、打印并扫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原件(1份)、《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原件(1份)、《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公示》证明原件(1份)。

办理地点

各县区外办

办理机构

市外办涉外事务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沭阳县:0527-83939697

泗阳县:0527-85211809

泗洪县:0527-89888596

宿豫区:0527-84480196

宿城区:0527-82960606

经开区:0527-88859499

湖滨新区:0527-84837888

苏宿园区:0527-82868506

洋河新区:0527-82668111

市外办:0527-84368685

投诉电话:0527-84368681

收费项目

收取受理旅行卡代办费500/人(苏政发【2015119号)

办理流程

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流程图

企业向县区外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县区外办通过APEC申报管理系统向市外办报送材料

市外办核查

3个工作日)

外交部领事司制卡,经省外办、市外办发至申请人

外交部领事司复审后报各成员国审批

4个月)

省外办初审(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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