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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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K12771318/2015-00006 分类 财政信息   其他    公告
发布机构 市外办 公开日期 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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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依照授权,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规划;协调我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重大涉外事(案)件;负责管理本市外事服务工作。

(二)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设;利用外事工作渠道,积极牵线搭桥,引资引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制定市级团组年度出访计划,审核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出访的具体报批事项和护照签证办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全市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四)指导和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任务报批和管理工作等涉外事务,了解、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我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提出书面汇报。

(五)负责组织和配合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礼宾接待工作。

(六)负责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接待和协调来本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知道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协调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

(七)按规定审核邀请与我市建交国家或港澳地区的非官方人员自费来本市进行友好交流等非经贸活动的事项;审核邀请公费接待外国官方人士或来自非建交国家的外国人来本市进行非经贸活动的事项;按规定办理同意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的具体业务。

(八)管理本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结好报批手续;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管理本市对外友好协会等民间友好团体及其地方性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九)配合和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十)贯彻执行我国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全市侨务工作制度和规划;协调我市重大侨务工作和涉侨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重大涉侨事(案)件;负责管理本市侨务服务工作。

(十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利用侨务工作渠道,积极牵线搭桥,引资引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市、县(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担以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和港澳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五)负责对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身份认定,初审华侨来宿迁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监督。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涉侨报道和宣传制品;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开展合作交流。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市外办部门预算包括:市外办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外服中心预算。

内设机构:综合处、出国来华管理处、涉外事务处、侨务处,下属事业单位外事服务中心。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推动全市对外开放一是积极推动国际友好交往。深化与新西兰因弗卡吉尔市、韩国青松郡等已结好友城的交流,推进经贸、教育、体育、农业合作;拓展与德国诺伊维德市、日本喜多方市的联系,打牢友城工作可持续发展基础。二是全力推动海外招商开展。积极参与赴德国出访及欧洲招商组织工作,吸引德资和欧洲企业来宿投资兴业。依托省侨办、日中技术人才交流协会和日本驻华商务机构,组织赴日本举办招商说明会。建立定期赴港招商机制,推动对港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三是推动对德职教合作突破。联合宿迁学院、淮海技师学院、宿迁技师学院就对德职教合作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年内促成合作成果,为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储备人才。

2、进一步展示宿迁发展形象。一是打造对外交流国际品牌。围绕国际生态四项赛、经贸洽谈会等对外交流活动平台,主动介入、直接参与,巩固扩大合作成果,努力塑造国际活动品牌。制定并实施中德、中韩、中新青少年交流计划,助推宿迁更多的学校和青少年拓展国际交往,打造教育国际化交流品牌。二是提升宿迁国际化水平。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对外交流考察点、涉外酒店、政务服务机构等窗口场所进行排查,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交流基地,为在宿外籍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吸引更多的外国友人和专业人才来宿投资、定居。三是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做好日文、韩文版《风情宿迁》的创作、翻译和印制工作,为我市开展日韩招商和海外宣传提供有力支撑。加大青年友好使者和外派华文教师选聘力度,积极邀请海外媒体对我市进行宣传报道,提升海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3、进一步职能转变服务发展。一是优化涉外管理服务。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要求,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二是着力服务企业发展。开展“三服务三促进”和外事侨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选派年轻干部赴园区及重点企业帮办,提升服务经济工作水平。三是做好服务民众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保护合法权益。及时公布赴境外安全注意事项,为出国人员提供行前安全教育等专业指导和信息咨询,为我市开展国际交往提供优质的外事服务。

四、2015年部门预算表

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249.19万元,具体为:税收财力补助收入223.69万元;非税财力补助收入25.5万元。

2、支出当年安排支出预算249.19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19万元。

经济科目分类:(1)基本支出预算18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人员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0.5万元,主要用于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全市外事工作支出。

(3) 市外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招待费同比减少10%,公车运行同比减少16%,2015年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xls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xls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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