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各处室、中心:
现将《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8年政务
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两项试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建设提供有力的外事侨务工作支撑。
二、高质高效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一)致力重大政策落地生效。切实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办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市外办党组会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和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要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对外开放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等,作为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发布。(办各处室、中心)结合涉及我办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配合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综合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保障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最新部署,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要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向公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综合处牵头落实)
(三)促进政策解读知晓率和公信力提升。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等重大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4号),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办各处室、中心)着力开展政策简明问答工作,由综合处牵头,联合相关业务处室或其他单位相关处室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公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简明问答”专栏进行解读。鼓励拓展外办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
(四)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高效。切实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其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不得发布与外办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消息。进一步增强政务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涉外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重大政务舆情要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
三、高质高效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侨务“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侨务处)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年内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侨务和出国管理等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综合处牵头,出国处、侨务处按职责分工落实)清理并公开公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出国处、侨务处)推进侨务“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侨务处)
四、高质高效提供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及时制定专项培训和宣传计划,通过各种行之有效地形式,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普及,同时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中心)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外办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出台,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最新部署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市外办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外办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完成外办门户网站改造工作,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坚持合法、必要、正当地收集、使用、管理用户信息数据,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综合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高质高效完成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任务
高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级试点工作的任务和时序进度目标要求,以公众需求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以简便实用为抓手,压实责任、积极作为、明确进度、细划措施、整体推进,高水平推进市外办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直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其他领导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综合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好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将需公开内容报送综合处,由综合处汇总审核,经办分管领导审定后,统一在相关栏目发布。
(三)加强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