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办党组:出台“两个文件”抓实“两个责任”
- 发布日期:
2018-02-0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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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市外办党组出台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并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进一步厘清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为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具体有力的抓手。
“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了四个责任主体,实现了责任范围全覆盖。一是党组承担全面领导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组织领导、管理队伍、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权力制约监督、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等6各方面的责任15项;二是派驻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履行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检查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党内监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自我监督等7各方面的责任16项;三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领导、组织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了责任内容8项;四是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了责任内容6项。
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市外办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把清单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举措中,制定2018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党组政务公开、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三是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正反典型、谈心谈话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四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政承诺制度;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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