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外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外服中心)是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能适应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形象好,身体健康,仪表大方,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招聘岗位
岗 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英语翻译2名 |
英 语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和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同等条件下,有人社部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外事工作经验、专业翻译经验、海外留学经历优先;因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
文秘岗位1名 |
中文、文秘类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文字功底扎实,同等条件下,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发表文章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外事服务中心组织,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宿迁市外侨网(http://sqwsb.suqian.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2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宿迁市海关大楼12A09房间报名。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请于2017年8月2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sqwssw@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职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面试。
(二)专业技能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外侨网(http://sqwsb.suqian.gov.cn/)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外事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外办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测算工资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外事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68658
监督电话:0527-84368680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宿迁市外事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4日
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