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普法小故事 典型案例(二)
- 发布日期:
2024-05-2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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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法治小故事 夯实命案防控基础
安装监控保安全 不能侵犯邻居隐私
·基本案情·
王某与梁某是一街之隔的邻居,王某陆续发现自家楼下院坝堆放的东西丢失,于是在院坝四周安装监控,其中一个摄像头能清晰拍摄梁某家客厅,梁某发现后,多次找王某沟通,要求拆除能拍到自家客厅的摄像头,王某以怎么安装摄像头是自己的自由而拒绝拆除。梁某提提诉讼后,经法院组织调解,王某回到家后便拆除了该摄像头。
·律师释法·
安装监控是每个人的自由,但不能侵犯邻居的隐私权,本案中,王某安装的摄像头能拍到梁某家客厅的行为,侵犯犯了梁某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讲好法治小故事 夯实命案防控基础
公共道路莫乱占 赔偿官司远离身
·基本案情·
锁某家在村口又临近乡村公路,由于近期锁某新建房屋,各种建筑材料占用公路堆放,严重影响村民进出,经村委会多次调解,锁某置之不理,某日晚上同村刘某开车路过,因锁某占用大半公路堆放建筑材料,导致刘某开车经过时,侧翻在锁某堆放材料的公路旁,事故造成刘某受伤。刘某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审理,认定锁某占用公共道路,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判决锁某赔偿刘某医药费等共计6万余元。
·律师释法·
新建房屋是大喜事,但不能占用道路堆放材料。锁某私自占用公路堆放材料,妨碍他人通行,造成刘某受伤及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讲好法治小故事 夯实命案防控基础
邻里之间 为别人考虑也是为自己考虑
·基本案情·
小王家与小李家系邻居,小王家的房屋拆旧翻新,在修建的过程中占用了部分共同通行的道路,小李家进行了阻止,为此两家人发生了激烈的矛盾。经村民委员会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双方又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小王家拆除占道修建部分,恢复通行。
·律师释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都应当为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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